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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9-08-19 作者:书画艺协 【原创】 关于申报“华人书画艺术家协会书画教育培训中心”的通知 依国家人资部,教育部等等文件精神,结合《华人书画艺术家协会章程》第二条“完善机制,拓宽渠道,搭建书画艺术交流平台,大力繁荣书画艺术创作、开展书画艺术理论研究,加强编辑出版,推动书画教育,培养书画人才,壮大书画队伍。对成绩突出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予以表彰或奖励。” 基本条件 1、在书画领域作出一定成绩,在本地区有广泛影响。 2、在全国各省市县,特别设立书画教育培训中心,以支持推动书画艺术事业的整体发展。 3、有一支坚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和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,具有独立运作能力,保持一定的书画艺术活动。 申报程序: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: 一、个人需提交下列材料: 1.身份证复印件。 2.个体营执照复印件。(没有可不用) 二、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1.法人身份证; 2.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 单位还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。 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,如发现弄虚作假,将取消申报资格。 评审程序 1、教育培训中心评审依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。 2、评审由本会秘书长办公会具体负责审核和评审过程的组织工作。 3、审核批准后由本会公布并颁发铭牌统一协会LOGO,统一二维码识别。 4,协助进行市场宣传和书法品牌形象宣传 管理机制 1、教育培训中心设主任1名。 (1)教育培训中心主任授聘《华人书画艺术家协会理事》或每年可免费申请一名会员 (2)培训中心负责人可以免费申请《书法(美术)培训师》中级证书 (3) 每年可自行择优推荐会员入会。 2、本会不定期对教育培训处进行巡检考察。 3、组织进行创作培训、学习交流、相互观摩。 4、组织有关专家举办学术讲座、开设讲习班。 5、教育培训中心每年年底前向协会以书面形式汇报一年的发展情况。 6、教育培训中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协会将其教育培训处称号进行撤销: (1)申报时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获取教育培训中心资格的; (2)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,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; (3)其他应当撤销称号的行为。 咨询 QQ:385669328 微信:18105932308 申请表下载:书画教育培训中心申请表 本办法解释权归华人书画艺术家协会。 转载请注明:本文转自华人书画艺术家协会www.cpcaavip.com 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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